(规范性附录)
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与施工规定
D.1 涉及建筑结构安全的户外广告安装应由具备建筑、安装施工资质的企业按图进行施工;安装前应核对进场的构件,查验质量证明书和设计文件;施工过程应实行监理制度。
D.2 户外广告钢结构安装时应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不产生永久变形;墙面广告安装时应搭设安全围护设施。
D.3 安装前应核对进场的构件,检验质量证明书和设计文件。
D.4 户外广告安装实施,除考虑户外广告自身强度外,还应考虑户外广告对所附着的建(构)筑物整体结构和荷载安全的影响;不应损坏建(构)筑物结构、防水层及其外装饰;户外广告与原有建(构)筑物的连接应确保连接可靠,牢固安全;连接埋置固定部位应和连接件强度等同。
D.5 结构吊装就位后,应及时安装支撑构件,保证结构的稳定。应在下部结构就位、校正,形成稳定的体系后方可进行上部结构件的吊装。
D.6 户外广告钢结构的安装,广告设置人应按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
D.7 墙面广告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损坏房屋结构及其外装修。
D.8 附着于建筑物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时,应搭设安全围护设施及施工脚手架,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高空作业应执行JGJ 80中的有关规定,六级风以上不应施工。
D.9 附着于建筑物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采用的化学锚栓、植筋的施工应按照JGJ 145的相关规定执行,安装后应进行抗拉拔性能试验,抗拉拔性能实验结果纳入安全检测报告。
D.10 户外广告结构构件的连接接头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紧固和焊接,在此之前应防止构件受风或自重作用从高处坠落。
D.11 安装焊缝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CECS 148中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焊缝应按3级焊缝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防锈处理。
D.12 安装螺栓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CECS 148中的有关规定;受拉螺栓紧固后,应采用双螺母或用弹簧垫片防松。拧紧螺栓后,螺杆外露长度为2~3丝扣。
D.13 户外广告灯光照明使用的电线不允许有绝缘材料损坏,不允许导线外露,电线走向要规范,不应随意搭设。
D.14 进行独立电子显示屏安装时,应在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上部结构构件的吊装。独立电子显示屏基础内柱脚锚栓的埋设应有固定措施,且应对锚栓的螺杆部分采取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