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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的制作规定 附件C

发布时间:2018-12-22 17:13:21    来源:郑州广告公司|新乡广告公司|活动策划公司|演出设备|广告牌|门头灯箱|广告制作|写真喷绘

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郑州市地方技术规范 DB J410100/T 01—2017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2017 - 09 - 15发布   2017 - 10 - 01实施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户外广告设施的制作规定

C.1  户外广告应按设计图纸加工制作,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废旧材料替代加工原材料。若需使用,应经指定检测部门检测认定后方可使用。

C.2  钢材质量应符合GB/T 700、GB/T 1591和GB/T 699中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牌号钢以及耐侯碳素结构钢和高耐侯结构钢时,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附有质量证明书。

C.3  手工电弧焊焊接用焊条应符合GB/T 5117或GB/T 5118中的有关规定;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相应的焊剂应符合GB/T 14957中的有关规定;气体保护焊所用的气体纯度应达到相关标准中的要求。

C.4  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有锈蚀、裂纹、碰伤或混批的高强度螺栓。

C.5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构件加工制作与焊接,应符合GB 50205中的有关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C.6  钢结构户外广告构件制作完成后应进行防腐处理,宜选用热浸镀锌法和油漆防腐;镀敷材料以及涂料均应附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质量证明书、防腐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C.7  钢构件采用防腐涂料涂装时,构件的防锈等级应达到GB/T 8923(所有部分)规定中的Sa2级或St2级的要求;钢构件采用热浸镀锌法时,应符合GB/T 13912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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